武汉大学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规定,论文答辩程序参照《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MPH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的前提条件
(一)按规定完成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MPH教学计划,修满学分,各课程成绩符合要求,且经学院MPH教育中心确认;
(二)确定导师和选题(MPH研究生导师的确定由MPH研究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MPH教育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配);
(三)确定导师后,由导师结合课题和MPH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确定社会实践单位,进行社会实践;
(四)确定选题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文献综述,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并由各系组织MPH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均须导师签名并评分)。
二、MPH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要求
(一)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卫生工作的实际。
(二)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论文、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或针对某一公共卫生问题提出的科学合理的分析报告,或其它研究论文。
(三)论文应反映学员具有能运用所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手段进行调查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改进方法。
(四)论文结果应对公共卫生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际参考意义。
(五)学位论文的格式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的统一要求撰写,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六)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七)撰写完毕的论文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才可印刷。
三、申请论文答辩的程序
(一)向所在系(室)申请预答辩。由专家组作出是否同意申请答辩的决定,并填入答辩申请书中。
(二)申请答辩。
通过预答辩后,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答辩的申请,填写论文答辩申请书。
学院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答辩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是否完成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学分;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如期完成;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的审查意见等)。
(三)论文评阅
学院聘请2名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校外评委至少1名)。论文评阅采用匿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MPH教育中心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组织。
(四)论文答辩
评阅通过(必须2名评委均同意申请人进行论文答辩方为评阅通过,其余情况均视为评阅不通过)后,才可以进行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专家为5名,应有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须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MPH现场导师。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前半个月,由院系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的其它事项参照《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论文答辩程序
论文答辩程序参照《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1.MPH论文答辩,每年2次。
2.本规定专门为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研究生所设定。
3.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事项,参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有关规定执行。
4.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及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