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研究生招生中我校有部分研究生调剂名额,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报考我校,现将我校2017年调剂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 统计学(学硕)、应用经济学(学硕)、金融学(学硕)、产业经济学(学硕)、工商管理(学硕)、会计学(学硕)、经济法学(学硕)、应用统计(专硕)、金融(专硕)等。 二、调剂原则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以上; 2.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基本一致: 应用经济学(学硕)、金融学(学硕)、产业经济学(学硕)、工商管理(学硕)、会计学(学硕)、应用统计(专硕)、金融(专硕)等专业科目一必须是数学三或数学一;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条件。 三、调剂程序 有意调剂我校的考生,可先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预调剂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关注中国研招网通知),务必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申请信息。 四、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100%覆盖,6000元/年。 2.新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12000元/年,10000元/年,8000元/年,5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5%覆盖,20000元/年。 4.奖学金:75%覆盖,评定对象为二、三年级研究生;设特、一、二、三等,额度分别为8000、5000、3000元/人年。 5.对报考985,211高校未被录取而被我校调剂录取的学术型考生,在评定新生学业奖学金时将按照报考我校考生对待。 6.凡2017年被我校录取的学术型考生,除获得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外,还可获得5000元的奖励。 7.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等岗位。 8.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申请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并获得津贴。 五、复试材料 1.准考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三张1寸免冠照片; 5.复试不体检,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时间安排 复试通知将通过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根据以往经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只要上了国家A类线都可参加我校的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批进行。 七、录取顺序 1. 985和211学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录取; 2. 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按申请先后顺序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传 真:029-81556499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长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座410室) 邮政编码:710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