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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5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及入学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年12月12日 来自:陕西在职考研网 资讯更全面,成考更专业 访问点击量:1908次

各位新生:

   您好!欢迎进入西北大学学习!

   为了帮助你顺利入学,现将入学报到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录取到经济管理学院MBA专业、公共管理学院MPA专业、艺术学院、历史学院、文化遗产学院、西北历史研究所、思想所、中东所、物理学院、物理所、光子所、分科所、生命科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化工学院及地质学系的博、硕士研究生请于2015年9月1日到西北大学太白校区(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报到。

2.录取到其他院(系、所)的博、硕士研究生请于2015年8月31日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学府大道1号)报到。

二、报到时须携带:

1.《西北大学研究生入学通知书》、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8张,背面写上博士或硕士、专业、姓名。

三、注意事项:

1.新生应按规定日期报到,请勿提前到校。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在规定的报到日期之前向所在院(系、所)的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若因特殊原因须保留学籍的新生,填写附件中《西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申请表》(一式四份),由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西北大学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和毕业证(原件)开学两周内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

2.所有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

所有新生须交纳1100元/年的住宿费,持缴费凭据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不在校住宿的新生,无须缴纳住宿费,并按照《西北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校发[2006]研字10号)于入学报到2周内办理退宿手续。

3.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自带。

新生党员应将原所在县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录取学院(系、所)的党委保存(省外考生请转至: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本省考生请转至:西北大学党委组织部)。新生党员的组织档案应由原所在党组织寄至录取学院(系、所)的党委,也可密封后由党员本人自带。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将由录取学院(系、所)的党委在审核完新生党员的组织档案后统一办理。

新生团员的团员档案材料密封后可邮寄或自带至录取院(系、所)团委,入学后持团员证统一办理团关系转接手续。

4.新生办理户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西安市各区、县新生入学,不迁入户口;本市以外新生采取自愿。定向培养研究生按规定不迁入户口。(2)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户口迁移证上须有各地公安厅(局)和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移证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互换,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一致。(3)户口迁移证不得私自涂改,若有更改处,必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4)报到时出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5)户口迁移地址:西安市西北大学

5.录取通知书可以到录取院系所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外地考生的通知书将通过EMS邮寄给新生本人,须更换通讯地址的新生尽快与所录取院系所研究生秘书联系。

附件:《西北大学研究生保留学籍申请表》.doc

                                                                                    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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