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指导教师及学员:
2015年下半年MBA论文集中答辩将于9月17日(周四)开始至10月15日(周四)结束,凡计划于201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全国MBA学员,可根据本人时间及论文准备情况到MBA中心办理答辩手续。(地点:管院207室;联系电话:029-82668069;联系人:孙老师)
论文集中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四进行,学员如需参加某周四的论文答辩,至少应提前一周到MBA中心进行答辩资格审查、预答辩、领取并填写学位申请材料、印制论文以及论文送审等。领取材料截止至答辩前一周的周五18:00,否则将不予办理。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必须在周二18:00前提交回MBA中心,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安排在周四进行正式答辩。
凡是在2015年10月15日之前通过论文答辩,并于10月22日之前将学位申请材料及盲审论文提交至MBA中心的学生,才能参加2015年下半年的学位申请。
答辩日期 |
最迟领取答辩材料日期 |
答辩前最迟提交材料及答辩论文日期 |
答辩通过后最迟提交材料及盲审论文日期 |
9月17日 |
9月11日 |
9月15日 |
10月22日 |
9月24日 |
9月18日 |
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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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周六) |
9月30日 |
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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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
10月9日 |
10月13日 |
符合答辩申请条件的学生包括:
(1)2011级-2012级全国MBA学生;
(2)2013级全国MBA白班学生;
(3)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未通过,需重新进行答辩的学生。
温馨提示:
1、十一期间不安排答辩,十一后的答辩安排在10月10日(周六)进行,申请此次答辩的同学须在9月30日前申请并领取答辩材料(外地同学可委托答辩秘书代为申请并领取答辩材料)。
2、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不得进入论文答辩环节,请同学们在论文答辩前查询本人成绩。查询电话:029-82668069 职老师。
3、参加答辩学生需携带学生证。
4、全国MBA学生如未参加预毕业图像采集须持MBA中心开具的介绍信到“陕西省高校采集补拍工作室”进行补照,具体地址:皇城西?20号(省政府西侧),联系电话:87273012,补照的照片印刷版及电子版应在5月31日前交至学院,否则将影响正常毕业。
5、根据2011年12月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的《专业学位答辩细则》规定,申请每年上半年答辩的MBA学员需前一年的9月30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并在1月15日前提交论文中期报告;申请每年下半年答辩的MBA学员需在3月31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并在6月30日前提交论文中期报告,否则将不能参加答辩。
6、申请人数满4人即可举行答辩,未满4人则顺延至下一周进行答辩。
特此通知。请各教学点、指导教师督促有关学生做好答辩准备,请学员们相互转告。
MBA中心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