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MPH研究生学业包括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学位论文等方面。各种学业学习均须以一定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MPH研究生学业包括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学位论文等方面。各种学业学习均须以一定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必修课程必须进行考试;选修课程,可以进行考试或考查。必修课考试可采取闭卷或开卷的形式进行;选修课可以提交课程论文或其它形式进行。社会实践由实践单位证明、考核,并由MPH研究生写出现场实践报告,由导师评议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安排
MPH研究生必修课考核时间原则上应在课程结束时进行,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组织本课程的命题(A、B卷,A4纸打印,考前一周交学院MPH管理办公室)、考试和改卷工作。考试后一周内交考生考卷及成绩单(一式二份,并签名盖章),并同时交由课程负责人签名的空白试卷2份。
四、考核成绩评定
考试科目及考查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定成绩。
MPH研究生课程成绩,应以课程结束时的考核为主,平时测验、作业、出勤等可作为参考。
五、成绩管理
MPH研究生的成绩管理工作由MPH管理办公室承担。
六、考核结果处理
(一)课程的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可按培养计划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补考:MPH研究生在全部必修课程的考试中,只允许两门课程成绩低于60分且必须补考,补考成绩60分以上方可取得相应学分;三门课程成绩低于60不得参加补考。选修课不及格(60分以下)须补考。
七、MPH研究生未经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该课程成绩记零分,并注明旷考。事后认识态度好,经学院MPH管理办公室批准可允许半年内补考,补考成绩须注明补考。
八、考试纪律
试题命题必须严格保密,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对于考试中作弊的MPH研究生,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登记,不许补考,并按学校学籍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凡成绩评定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如对个别考卷的评分有异议,需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复查考卷,如确属评卷差错,须由原评卷教师注明情况,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更改。
九、成绩单发放
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发放MPH研究生成绩单。